春节将至,环翠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落实禁放规定,坚决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碧海蓝天,清净文明过新年。

   环翠区禁放区域: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被划定为禁放区域。
 

还有这9类地点也禁燃禁放






1

文物保护单位。

2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

4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6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7

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8

九层以上或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要知道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违规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

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在燃放完毕后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破坏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确保广大市民拥有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生活环境现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禁放行动的践行者。严格遵守《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不违规购买、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
       二、倡导新风,做禁放行动的引领者。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移风移俗,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表达节日喜悦,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做禁放行动的推动者。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朋友积极响应倡议,不违规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抑制违规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行为要主动劝说、劝阻,积极举报,踊跃参加禁放志愿行动。
     环翠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碧海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家园,共同守护碧海蓝天。


环翠警方提醒:

小摔鞭、烟花棒、仙女棒等

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

同样属于威海市禁放范围之列,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冷光烟花并进行燃放。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威海环翠警方在线